关于报送曾明华等六位同志转正定级和定岗材料的
通 知
各相关系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规定,曾明华等六位同志试用期即将期满,符合转正定级和定岗的基本条件,为了不影响到期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本人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转正定级材料,包括:(1)转正申请;(2)工作总结;(3)教师试用期(见习期)鉴定表;(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系部出具该同志试用期工作鉴定。以上材料于3月9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由本人向拟申请定岗的部门、系部提交定岗申请,按学院《“三定”及人员聘任实施办法》递交相关领导审批。于3月9日前送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三、所需表格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hzvtc.cn/,“下载专区”栏下载。
附名单:
曾明华 赵 茹 蒋 野 刘 乐 张金凤 熊媛媛
人事 处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