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刘辰等八位同志转正定级和定岗材料的
通 知
各相关系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规定,刘辰等八位同志试用期即将期满,符合转正定级和定岗的基本条件,为了不影响到期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本人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转正定级材料,包括:(1)转正申请;(2)工作总结;(3)教师试用期(见习期)鉴定表;(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5)两寸彩照(蓝色背景)三张。系部出具该同志试用期工作鉴定。以上材料于6月8日前送人事处教师管理发展中心办公室。
二、由本人向拟申请定岗的部门、系部提交定岗申请,按学院《“三定”及人员聘任实施办法》递交相关领导审批。于6月8日前送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三、所需表格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hzvtc.cn/,“下载专区”栏下载。
附名单:
刘 辰 买凡瑞 王 武 张玉良 兰 天 杜 立
姚文婷 朱克华
人事 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