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复核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5日—5月28日,原则上不予延期。
二、凡符合汉市社险发〔2018〕1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三、按照参保属地化管理原则,此次新申请和既往已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需增加病种的职工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需提供与对应病种相关病历资料,在受理时限内向参保地所在县区定点鉴定医院递交申请资料。
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请有需求的教职工按时办理。
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办法(试行)_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hanzhong.gov.cn) 汉市社险发〔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