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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12-05 15:12  

各系(部):

根据陕职改办字[2011]105号文件(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汉职办发[2011]35号文件(《关于报送2011年高校和中专学校教师、助讲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度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彦

副组长:余德华

成 员:王国曾 赖成宣 华百涛 吴伯英 宋汉文 杨剑斌 张新成 杨进峰 尚丽华

下设办公室

地 点:学院人事处

主 任:尚丽华

成 员:高朝升 陈国庆 明廷华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德华

副主任委员:吴伯英 杨剑斌

成 员: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17-21人组成

(三)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评委库的构成

2011年我院职称评审工作评委库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全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学科组评委和评审委员会成员都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推荐参加省上的职称评审。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其亲属申报任职资格并需评审的,本人不得进入相关评审组织机构。

二、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9日:教师本人根据其任职岗位设置情况及本人条件,向系(部)提出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履行现职以来的业绩等方面的评审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暂填写2份);系(部)考评后报院人事处。各系(部)根据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和陕教师[2003]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摸底调查推荐,并将符合评审条件教师的申请、摸底表报学院人事处。

2、10月10日至11日: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监察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3、10月12日至14日:人事处负责将所有申报材料公开展示。

4、10月17日至18日:申报人讲课、教学评价。

(1)申报人讲课、述职。

①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的申报人,须准备主讲过的或相关的课程3讲,并将目录于讲课前3天交人事处,讲课前由人事处随机抽取其中1讲作为申报人的讲课内容,每人讲课时间为30分钟。

②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对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进行述职,约10分钟。

(2)评委评分。

5、10月19日至10月21日:答辩、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

(1)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答辩。

(2)学科评议组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以及中级职称人员,按各岗位的指标情况进行投票初选,赞成票数超过到会评委人数2/3以上者,推荐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6、10月22至10月25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1)由人事处介绍申报人基本情况。

(2)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我院岗位设置情况,在指标范围内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审结合申报人的条件对其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其中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社会服务等。业务水平方面主要考核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际技能以及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各种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发表论文、科研成果、撰写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效果等。对教学成绩的考核,评审中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制;对科研成果的考核应注重应用效益和实际效果。

(3)评委评分。

(4)在学科组推荐的初选人员范围内,按照学科分组由院评审委员会评委量化打分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人员,进行投票;如果赞成票数未超过2/3者,按所属学科组所剩指标投票筛选。

7、10月26日至31日:对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

8、11月1日至8日:学院向向汉中市教育局、汉中市职改办、省教育厅推荐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系(部)要吃透文件精神,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客观,杜绝弄虚作假、课时不实等现象发生。

2、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限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凡2011年度内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

3、所有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进行答辩,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

4、各种材料及表格的填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填写要规范。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人员填写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网(www.xauat.edu.cn)“人事信息栏”上下载,16开,合页打印。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学院人事处领取。填写和报送评审材料的规定,见学院人事处网站。

5、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表》论文顺序填写,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在前、普通期刊上的论文在后;代表作,申报教授的填写3篇、申报副教授的填写2篇;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

6、科研成果必须提供立项文件、到款经费证明、结题文件。

7、《陕西教育》高教版今年纳入核心期刊范畴。

8、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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