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的质量,是直接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能否顺利通过评审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提高审查效率,确保评审质量,特做以下规定。
一、初、中级评审材料
1、初、中级评审材料各种表格的填写和材料报送,严格按照汉中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汉职办发【2013】37号文件《关于报送2013年高校和中专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规定进行。
2、有关表格的填写和签章
(1)《评审表》
①1--7页由被评审者填写。
②第8页“考试成绩”栏目由学院人事处填写,盖章。
③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由系(部)填写(年月日暂不填写),并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
④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统一签字、盖章。
(2)《综合考核登记表》:第4页“工作失误”,第5页“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目由各系(部)填写,学院统一盖章。
(3)《评审简表》:暂填写1份,“所在单位意见”由学院人事处填写,学院统一盖章。
(4)《评审公开监督表》:公示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学院人事处填写盖章。
3、其他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综合考评材料,由各系(部)出具,学院统一盖章。
(2)所有做为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要使用A4纸复印清晰,学院人事处审核盖章。论文只提供原件。
(3)所有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袋,资格审查时交学院人事处。《申报材料目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高级评审材料
1、高级评审材料各种表格的填写和材料报送,严格按照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规定和各种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
2、有关表格的填写和签章
(1)《任职资格评审表》
①第6页“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教科处审核、盖章。
②第8页“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学院教科处审核、盖章。
③第9、10页,学院教科处审核盖章。
④第11页“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学院人事处审核盖章。
⑤第12页“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由学院人事处审核,学院统一盖章。(注意填写说明)
⑥第13页“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由学院人事处填写、盖章。
⑦第15页“教研室对申报人的评价”,由教研室填写,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盖章。
⑧第16页“系(部)审查推荐意见”,由系(部)填写,系主任签字,系(部)盖章。
3、其他要求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办公室评审材料规范要求》中分类装袋要求,将参评材料顺序装袋,资格审查时交学院人事处。
(2)评审材料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清晰,学院人事处审核盖章。论文只提供原件。
(3)外语、计算机免试申请表由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