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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2015-12-24 09:54  

各系(部):

    根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利用2016年寒假组织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系部要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部)2016年寒假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际锻炼的计划,落实本系(部)教师实践锻炼单位、地点等相关事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教师在行业企业的锻炼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保证实践锻炼的质量。

二、20151231日前将本系(部)的实践锻炼计划及《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际锻炼审批表》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并领取《实践锻炼工作日志》手册。

三、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单位和地点,采取系(部)统一联系和教师个人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教师自主联系的实践锻炼单位须报系部领导批准。

四、锻炼结束后15日内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表》,由所在教研室、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研处、人事处审核。

五、教师需做好实践锻炼的记录,实践锻炼结束后,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并结合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提出专业建设等方面建议,并制作能反映其实践锻炼成果的PPT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实践锻炼汇报。

六、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结束后,鉴定结果确定为合格,根据《办

法》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七、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按照《办法》规定,建立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专项档案并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中,确保资料完备可查。

八、学院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对系(部)考核、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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